施工和检修荷载及栏杆水平荷载-建筑结构-一级注册建筑师

发表日期:2010-8-18  来源:中国注册建筑师考试网

1.设计屋面板、檩条、钢筋混凝土挑檐、雨篷和预制小梁时,施工或检修集中荷载(人和小工具的自重)应取1.0kN,并应在最不利位置处进行验算。

【注】:

①对于轻型构件或较宽构件,当施工荷载超过上述荷载时,应按实际情况验算,或采用加垫板、支撑等临时设施承受。

②当计算挑檐、雨篷承载力时,应沿板宽每隔1.0m取一个集中荷载;在验算挑檐、雨篷倾覆时,应沿板宽每隔2.5~3.0m取一个集中荷载。

2.楼梯、看台、阳台和上人屋面等的栏杆顶部水平荷载,应按下列规定采用:

(1)住宅、宿舍、办公楼、旅馆、医院、托儿所,幼儿园,应取0.5kN/m;

(2)学校、食堂、剧场、电影院、车站、礼堂、展览馆或体育场,应取1.0kN/m。

3.当采用荷载准永久组合时,可不考虑施工和检修荷载及栏杆水平荷载。

相关新闻:

建筑结构: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-一级注册建筑师辅导

建筑结构:民用建筑屋面均布活荷载-一级注册建筑师辅导

建筑结构:建筑结构基本功能-一级注册建筑师辅导

建筑结构:结构功能的极限状态与设计状况-一级注册建筑师辅导

 

更多注册建筑师考试相关信息请关注:

一级建筑师考试辅导资料   一级建筑师考试历年真题    级建筑师考试模拟试题

2011年注册建筑师考试网络辅导课程

2页,当前第1页  第一页  前一页  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