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2010年6月25日之前(含6月25日)已提交办2009年合格人员办证资料的土地登记代理人、房地产经纪人、房地产估价师、一、二级结构、城市规划师、设备监理、土木(岩土)、土木(水利水电)、公用设备、外销员、审计、统计、环保、安全、造价、一级建造师、监理、咨询、环境影响评价、社会工作者、管理咨询师、一、二级注册建筑师、资产评估师、投资项目管理师的考生,凭领证号码单和身份证原件到考试中心一楼大厅领取资格证书。 特此提示并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。
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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