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2010年5月11日之前(含5月11日)已提交办2009年合格人员办证资料的二级注册建筑师的考生,凭领证号码单和身份证原件到考试中心一楼大厅领取资格证书。
特此提示并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。
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一0年五月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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